整个小院及周边的自有土地约1亩,可扩展用地约10亩,门前即是小溪,四周竹林茂盛。不远处既有一口天然温泉出口,可直接引入使用,院子直接和农户签订租用合约,由村集体及政府签字备案,后期修建向政府正常提交设计规划批复即可动工。
距离场镇约4公里全程水泥路直达院子。
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宅基地流转非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受让该地宅基地使用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