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标的物总占地面积为8.55亩的商旅用途,分为两个产权,1号地占地2666平建筑3387平由业主个人持有,2号地占地约3000平为空地,可保修报建容积率为0.6,限高不超13米的建筑,由现业主协助报建,产权为公司持有,股东为1号地业主与家人,两块地是紧相连的,整体打包转让,如分开转让的弊端是每一块宗地的经营面积缩小达不到体量,无法形成产业功能和特色,还有分开之后后面的地物门面,前面地块无纵深空间。现标的物现状为酒店产业在经营。
标的物的口岸属于青城前山绝版黄金口岸,可用作高端特色酒店使用,或者是高端公司产业使用。距离青城山高铁站约直线500米,门口既是有轨电车站台,门口道路是都江堰市区到青城山景区的主干到。
地块产权证分别为两宗,同一权属人所有,目前标的物租赁给一家养老公司,解除租赁关系由原业主处理,在交割之前处理掉。债权债务权由转让方承担,目前资产在银行抵押状态,在达成协议时由转让方进行清还贷款进行解押。账目清晰可接受会计与法务进行尽职调查,可提供税务资料、工商资料、财务资料进行核查。2号地属于公司,此公司名下另处有两家餐饮分公司,现正常经营,这两家公司不在此转让范围。
转让方式:2号地可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或土地权属转让等方式,1号地块属于个人产权,可直接过户产权人。
支付方式:一次性付款
办理交易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。
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宅基地流转非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受让该地宅基地使用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