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块位于县道旁,一处完好的村委会,占地350平米,建筑80平米,院子270平米,水电已经通了,接手即可使用。建筑呈一层川西民居的风貌。地块现可拿出来用作文旅产业的发展使用,直接与村集体签订流转合同。
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