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个地块占地约15亩,周边可无限扩展使用面积,现土地性质为林地,可申请林业配套设施用地,整个地形呈缓坡状,周边种植的猕猴桃等作物,有着成片的水杉树高大有形错落有致。
整个地块应海拔高,前方无遮挡物,视野开阔可观远处群山云雾之景,夜晚可赏阅心空,天高地远任你发泄放空自我。夜晚时不时的可去寻找一下萤火虫。
此处现可接用电、路、网、水等必备基础,可修建卫生间。
流转方式:租赁20年、30年
产业限制:可用作帐篷露营,临时设施项目等
注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规定:“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间届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。”